用户隐私条款

用户隐私条款

第一条 本公司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 本公司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公司所有。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始终有效,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2. 用户点击同意本协议的,即视为用户确认自己具有享受本公司服务等响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本公司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施行之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清除或编辑内容的权利。


第二条 本公司服务

1. 本公司通过依法为用户提供信息等服务,用户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本公司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本公司的相关业务。

2. 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

(1) 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手机或其他上网终端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2) 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第三条 用户信息

1. 用户在登记信息时,涉及用户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隐私信息的,本公司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用户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本公司不会向外界披露用户隐私信息。

2. 用户同意,本公司拥有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向用户发送资讯信息、促销活动等告知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条款

1. 用户一旦接受本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任何时间段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等信息内容)的财产性权利等任何可转让的权利,如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全部独家且不可撤销地转让给本公司所有,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

2. 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条文序列号依照2011年版著作权法确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转让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3. 用户同意并以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限于在各类媒体上使用)。

4. 本公司是该应用的制作者,拥有此内容及资源的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有权不时地对本协议及内容进行修改,并张贴,无须另行通知用户。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范围内,本公司对本协议及内容拥有解释权。

5.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未经本公司明确的特别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地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公司的信息内容,否则,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 本公司所刊登的资料信息(诸如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本公司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所有内容的汇编是本公司的排他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本公司上所有软件都是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第五条 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1.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公司及其所包含的或以其他方式通过本公司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均是“按现状”和“按现有”的基础上提供的。

2.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本公司不对本公司的运营及其包含在本上的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3. 本公司不担保所有包含的或以其他方式通过本公司提供给您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或服务、其服务器或从本公司发出的电子信件、信息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

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公司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公司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第六条 协议更新及用户关注义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本公司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张贴在本应用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登陆查阅最新协议;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本的协议及公告。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本公司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本公司建议您在使用之前阅读本协议及本公司的公告。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七条 法律管辖和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他有效条款继续有效。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公司所有者是指在政府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的本公司经营主体。

2. 本公司尊重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本协议及本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地、更加便利地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本公司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公司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

3. 您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隐私条款»”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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